社工實踐者的離散學堂

I 社工實踐者的離散學堂:是「僑」還是「民」?!


華人的離散不是新故事了,到了冷戰末的70年代,國民黨政府仍發給海外華人護照,當時只要台灣人擔保,即可取得戶籍。值到1991年,政策改變,這群華僑,成了「無戶籍國民」,雖然擁有國籍,卻無法享有合法身分。他們無法享有勞、健保,一旦到達6個月的居留期限,就必須出境。這樣的制度嚴重影響這些人的經濟和生活……………..


主流社工人遇見了這樣的移動者,產生了什麼變化?怎麼理解與認識在政治歷史下,帶著半個身份,移動來去的無戶籍國民?






II 社工實踐者的離散學堂:我為何成為黑戶?!

柯小姐是來自越南的外配,命運多舛,1997年成為了所謂的「逃跑外勞」;嫁給了台灣人後,2006年又成了「黑戶媽媽」,兩次逾期紀錄的柯小姐,是什麼樣遭遇與體制迫她成了「黑戶」?李先生是擁有大好前途的馬來西亞僑生,與妻子結婚成家後,竟然只能停留台灣二個月,遭遇到了什麼事使得他不得不成了黑戶?兩位處理的社工實踐者,都替他們無法返鄉的黑戶,分別跨海來到了馬來西亞與越南,她們又看見了什麼?面對黑戶各種成因的複雜,社工怎麼理解與傾聽,怎麼思辨制度與人民生活的矛盾與現實,又怎麼一起協同前行與陪伴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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