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-09-20

菲華僑爭居留證 立委允修法

(中央社記者何孟奎台北19日電)
菲律賓歸僑關懷連線今天赴立法院陳情,要求政府給持有中華民國護照的菲僑身分證。連線提出三項訴求,包括進入台灣免簽證、在台灣合法連續停留3年即可申請居留證等。

菲律賓歸僑關懷連線上午赴立法院大門口召開「身分給一半,叫我怎麼辦?」記者會,並演出行動劇,陳情菲律賓華僑因為沒有台灣的居留證,不但沒有健保、社會福利,還得每半年出境一次,變成國際人球。

菲律賓華僑黃小姐說,她沒有別的國籍,只擁有中華民國護照,她不是外國人,而是台灣人,但是沒有身分證。


她質疑,台灣的外籍配偶只要等3、5年就可以拿到身分證,為什麼菲僑就要等7年這麼長的時間?他們到台灣,為什麼還要申請入出境許可證?

前去關心的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鄭麗文表示,為了解決此問題,她提出的入出國移民法修正草案上會期已經送進程委會;此外,行政院版本的也送來了,但有關取得居留證規定,政院版主張從7年改為5年,國民黨團將會就此討論。1000919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