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-09-20

有護照無戶籍 菲僑:有國無家

  • 2011-09-19
  • 新聞速報
  • 【中央社】
     菲律賓歸僑關懷連線今天到立法院抗議,指稱有台灣護照卻無戶籍的菲律賓華僑,宛如有國無家。要求修法,讓擁有護照的菲僑,入境台灣免簽證,合法停留3年即可申請居留證。

     「菲律賓歸僑關懷連線」上午發動約30名菲律賓華僑,到立法院大門前抗議陳情。菲律賓歸僑關懷連線顧問龔尤倩表示,這群菲律賓華僑的父母是國共內戰而流離到東南亞的華人移民,他們擁有中華民國國籍卻因不是出生台灣,所以沒有戶籍。


     龔尤倩表示,他們都是沒有菲律賓護照的華僑,在菲律賓被視為外國人無法擁有財產登記,回到台灣自己的國家卻因沒有戶籍,每半年要出境。



     龔尤倩說,有些菲律賓華僑因在金錢上無法負擔出國支出而選擇在台逾期居留,他們住在台灣20多年了,只能選擇做最基層的打掃清潔、沖床等打零工的方式維生。多年來也因沒有戶籍,而無法享有健保和投票權,宛如「有國沒有家的國際人球」。


     龔尤倩說,菲律賓華僑黃榮德今年51歲,來台灣已經14年,今年因為高血壓腦中風住進醫院治療,卻因為是「無戶籍國民」的身分,無法享有健保,因而需要支付龐大的醫療費用。


     菲律賓歸僑關懷連線會長洪祥桂表示,擁有中華民國護照卻無戶籍,只給一半的身分,他們入境台灣還要辦理簽證。2007年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後,他們須合法連續居留滿7年才可申請居留證,之後才可再依規定申請身分證,這些規定都比對待外國人還嚴苛。


     洪祥桂提出3項訴求:「單一國籍的無戶籍華僑,入境台灣免簽證」、「台灣無戶籍國民合法連續停留3年,即可申請居留證(原條文規定是7年)」、「有中華民國護照無戶籍華僑不應強制其出國,並就地合法化」,他們盼立委能提案立法通過。1000919

http://www.epochtimes.com/gb/11/9/19/n3377018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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